物业合同一般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而不是每个业主与物业签订,物业费同样会统一收取。
二手房交易签合同前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
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
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
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
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
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
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
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