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清楚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定金是
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
二、退定金是否能退
(一)一般情况定金不能退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当事人一方违约,违约方是缴纳定金的,定金不退;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二)一定条件下可退定金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
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其次,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把多出的部分价款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