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退款,如对违约情况有约定,可要求违约赔偿。
消费者在购物平台中购买商品,相当于与商家订立了电子的
商品买卖合同,而商家迟迟不发货的行为,就应认定为商家违约,在商家违约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也就是申请退款。如果对违约情况有违约金约定的,还可以要求商家
赔偿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
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
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