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
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
(
1)警告,是指对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告诫,指出危害,促其警觉,使其不再重犯的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适用于初次实施、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且行为人认错态度较好。
(
2)罚款,是指公安机关对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强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治安管理处罚。
(
3)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给予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的人。
(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收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获得的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的证书,从而禁止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治安管理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限期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限定其在一定时间内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治安管理处罚;驱逐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强迫其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