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企事业单位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而可能被当地环保部门处以罚款的情况,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九种:上隐瞒排污实情一向环保部门拒报或者漏报本单位有关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浓度,或不按规定进行有关污染物排放的申报登记。2.违反“三同时”原则不执行“三同时”厦则及其规定,企业建设项目中的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擅‘自一或著强村、投产、使用。:’,一
l、;一魂.3.拖欠拒缴排污费‘,-企业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4.转嫁污染企业将污染严重的产品交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乡镇、街道企业或者其它企业单位、部门生产,造成污染转嫁。5.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于企业管理不善或因责任事故而造成严重环境污染。6.阻扰环境监督管理企业拒绝环保部门或者有关的环境监督部门到排污现场进行检查,或者弄虚作假.7.‘停胆环保设施企业已有的防治污染及其它公害的环保设施
无正当理由而不投入运行,或者未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而擅自拆除、停用,排污超标而造成环境污染。
以上内容就是环保部行政处罚,希望您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