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医疗损害责任承担、赔偿数额等原因引起的民事争议。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
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