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缴纳
土地出让金应缴纳违约金而不是滞纳金。理由主要有两点: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民事合同而非行政合同
如果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民事合同,当事人应当缴纳的是违约金,如果是行政合同,则当事人应当缴纳的是滞纳金。2004年9月,全国人大法工委对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门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属于民事争议还是属于行政争议》的来函进行了明确答复,指出“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解除出让合同,是代表国家行使国有
土地所有权,追究合同另一方的违约责任,不是行使行政管理权,由此产生的争议应属于民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