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依旧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因此,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了,并不影响关于违约条款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房地产分离出卖、产权未登记过户、产权主体有问题、侵犯
优先购买权、单位违反规定购房、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和非法转让。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