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部颁布的《暂住证申领办法》第三条规定:离开常住
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以下几种情况同样需要办理暂住证:
(1)暂住人员应当在本市居留满7日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暂住地社区综合管理服务登记,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应将申报信息传输至公安机关。
(2)暂住在宾馆、旅店、招待所的暂住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住宿登记。
(3)暂住地址变更的暂住人员,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向现暂住地的社区综合管理服务,重新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4)拟在本市居留两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当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申办暂住证。
您的购房合同可以办暂住证吗这个问题,就可以参照上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