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
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
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
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为人的生命健康权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人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