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入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
1、刑事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当前仍需要向刑事侦查部门提出申请,由刑事侦查部门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侦查机关可根据案情确定是否派员在场,但涉及国家秘密的
刑事案件律师在本阶段介入,应经侦查部门批准,但在实践当中,侦查机关出于案件侦破需要,对律师在
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上一直存在对立情绪,所谓48小时的时间规定形同一张废纸。
2、审查起诉阶段和公诉审判阶段律师可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无需向司法机关提前申请。
3、《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
第一次讯问或者
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
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