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1、明确标的。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
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存在
房屋所有权纠纷等。
2、明确价款。如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定金;尾款。
3、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4、明确违约责任说明。如违约责任及如何
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
5、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6、明确合同生效条款。
7、明确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