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的内容不一样,一个是认识因素,一个是意志因素。
1、认识因素,间接故意杀人在于明知可能导致死亡,而
故意伤害致死则不是,行为人只明知其行为将导致身体伤害,即行为人并未认识到其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害人死亡;
2、意志因素,间接故意杀人在于放任死亡结果,即对死亡结果是否发生持漠不关心的态度,而故意伤害致死则不是,行为人并不追求或放任死亡结果,即死亡结果的发生是违背行为人意志的;
3、进而可以得出,故意伤害致死中,行为人对死亡结果只能是过失,而不能是故意,如果是故意,即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那么就可能成立
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