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或劳动者在1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
2、被
认定为工伤后,向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4、企业为劳动者
缴纳工伤保险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劳动能力等级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有权
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