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临时雇佣的工人受伤,如果被
认定为工伤,由
工伤保险基金依法赔偿其医疗费、康复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如果单位没有为其参保的,由单位赔偿上述费用;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则由侵权责任人依法
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
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