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什么是公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效力

更新时间:2022.07.02

如果允许未取得经济适用房资格的当事人受让购房资格,既与国家制定和推行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目的相悖,也损害了广大潜在符合购买保障性住房资格群众的利益。国家实行保障性住房制度,是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政府限定销售价格和对象,以保本微利的方式保证城市低收入者和住房困难者实现其住房要求,因此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或者使用经济适用房,客观上损害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人的购买权,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故一审法院认定借名关系无效与法有据。一上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相关内容
展开更多

针对什么是公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效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0

没有房产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因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生效条件: 1、...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但办理过户等手续强制要求公证。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拆迁安置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