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若是财产的取得系在婚前,即便是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该财产也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
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
3、婚前财产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