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仲裁能不能财产保全有以下内容:
仲裁的财产保全,是指经济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申请仲裁后,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因某种原因,可能发生财产的转移、消耗、毁损、灭失或者标的物为容易腐烂和容易变质的情况。
经当事人一方
申请财产保全,
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转交给有关的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种强制措施。
经济纠纷的最后解决大都会涉及到财产的给付。
如果有关的财产发生转移、消耗、毁损、灭失等情况,财产的给付就不能实现,当事人通过仲裁想实现的请求也就落空了。
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财产进行保全的目的就是为了使裁决能得到执行,所以财产保全也是对仲裁的一种司法保护制度。
它便于仲裁程序的进行,维护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