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合同不一定需要
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出现,或者出现法定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后一方
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不是因为上述情况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则需要承担以违约责任,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补救措施、
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
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
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