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时间。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法官首先会主持诉前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会大大缩短离婚诉讼的时间,极有可能在1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内解决离婚纠纷。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来说,从起诉立案到最后法院宣判需要6个月的时间,但由于部分离婚案件情况复杂,法院在诉讼的过程中还可能进行调解,所以现实中诉讼离婚可能会需要更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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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