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事实劳动关系与承包合同关系的回答为事实劳动关系与
劳动合同关系在法律地位上是对等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两条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例!
一是:“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
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
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二是:“8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其实在很多劳动部的复函中都有这方面的规定,比如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
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
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中便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据《劳动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等规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