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多少的回答为竞业限制(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
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
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为代价。
1、在支付时间上法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后。《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6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我们认为,这里“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已经对当事人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给予了强制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