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提出的
刑事责任人年龄问题是这样的,我国现行刑法关于
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参考了国外立法例,同时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又具有我国自己的特点。其规定根据是:
(1)未满14周岁的人,由于身心发育未成熟,他们幼稚无知,还不具备必要的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因而,对他们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不追究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虽然有一定的辨认是非善恶的能力,但年纪尚轻,智力发展尚不完全,缺乏社会知识和法制观念,因此,对他们的危害行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而只对某些严重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3)已满16周岁的人,智力、体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已经具有辨别是非善恶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法律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所实施的
一切犯罪行为
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虽有一定的辨别是非善恶的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尚未成年,容易接受外界的不良影响,同时,由于他们可塑性大,易于接受改造。因而,对他们所实施的犯罪,应当
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刑法第49条还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