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赔偿之后旧伤复发费用自理。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享受了一次性补偿,本次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的补偿,之后旧伤复发的,治疗费用应当自理。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江苏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