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适用于什么地方、什么人和什么时间,以及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的总称。它关系到国家行使管辖权和刑罚权,涉及到国家主权。刑法的适用范围又叫刑法的效力范围,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在什么范围、在什么时间内是有效的,刑法的效力范围可以分为刑法的空间效力和刑法的时间效力两个方面。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域、对哪些人适用的问题。
2、刑法的空间效力在理论上一般认为具有以下四个原则。第一是刑法的
属地管辖原则;第二个原则是属人管辖原则;第三个原则是保护管辖原则;第四个原则是普遍管辖原则。
在刑法的时间效力问题当中,主要掌握的是刑法的溯及力的问题,即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既往效力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我国刑法是坚持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从旧就是按照行为时的法律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