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房买卖交易房屋只进行了公证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但是最好还是要有
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不出现大问题什么事没有,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一般来讲,二手房的交易只选择了房屋公证但是并不进行过户的话,主要目的是为了少交营业税,或者是因为房屋本身并没有办理下来房产证或者其他的一些问题。之所以进行房屋公证就是为了让购房者买不到有房产证的房子能放心。但其实公证了之后也并不是很保险,所以对房屋的交易也没有了很好的保障。
所以,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房屋的产权证,实际上仍是没有这套房屋的所有权的,也就是即使公证了,但是房子其实还是属于卖方的。所以,如果想要
购买二手房尽量不要为了省去营业税只进行公证,因为这样是不保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