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
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未指明归夫妻一方所有,则应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后一方继承所取得财产,通常情况下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但在遗嘱中明确说明只归夫或者妻一方所有的,那么就按照
夫妻个人财产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一切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遗赠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