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
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上述答案就是针对您所问的保密协议无效认定,保密协议的效力和法律依据是什么给出,望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