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第
二次取保候审的相关回答。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涉嫌刑事案件,建议委托律师辩护,判决生效前只有律师才可以
会见犯罪嫌疑人。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