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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取保候审到第二次取保候审了, 还没有解除取保候审, 怎么回事

2022-03-18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只要第一次取保候审已经超过期限,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仍能取保候审。但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8条规定,对累犯,没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不得取保候审。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另外,第78条规定不适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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