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申请资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
车辆行驶证等等)。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