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审公告已经了,二审需要公告吗回答如下所示:“一审中有一被告下落不明”,想来你的案件一审是共同被告了。题中没有说明是什么公告费,我想是对诉状副本送达的公告,通知被告应诉。此处产生的法律效力是标志法院和被告间产生了诉讼上的法律关系。
如果二审你仍然要告这个被告,和一审的原理是一样的,不公告就相当于诉状副本没有送到此人,法院和被告诉讼上的法律关系就没有成立。二审和一审公告的意义是相互独立的。如果你要告他,二审中仍然需要进行公告。
对于二审公告费用的交纳,没有独立的法条。对于诉讼费用的负担可以参见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