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企业制度大致分成人合与资合两类。
人合企业比较强调
企业负责人或者出资人相互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法律认为这种企业当中人与人的合作是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这种企业中,表决权经常是按照人头算,比如你出一万,我出两万,但是咱俩在企业中的话语权是平等的,重大事项必须双方同意才能做。因为法律认为,这个企业是你和我一起在经营,企业做得好主要依靠咱俩的人力投入,所以维护双方的平等合作关系很重要。
另外一种是资合企业,典型就是
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认为投资人投入企业的主要是钱,而不是投资人自己的人力资本。所以出钱多话语权就大,出钱少话语权就小,只要保证了投入的钱安全、能获得回报就行。至于背后出钱的人数多不多、人能干不能干、人和人是不是谈得拢,都不重要。
为什么上市公司要股改?
企业要上市,就要大规模的吸纳新股东投资,将来股票还要频繁换手、股东每天都都变来变去。这种经营模式下,不可能充分顾及到股东相互之间的关系,而且股东本身是什么样子、有什么看法、有什么能力,理论上对企业影响都不大。反而是股东出钱有没有到位、出钱金额多还是少,对企业有很大的影响。显然,资合的企业形式更加适合上市公司公开筹资、频繁交易股票的模式。
所以上市之前必须从一个倾向于人合的企业制度,改成倾向于资合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