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2、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作为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3、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
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