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
伤残鉴定标准是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评定的。当事人可在伤情稳定后,向有鉴定资质的
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