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务犯罪的法律条文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是渎职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私密罪,枉法追诉、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
裁定滥用职权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34个罪名。
三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