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期内转移劳动合同致使原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
变更劳动合同;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
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
3、企业改变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
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
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