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
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你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你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拿到该证明书才可以办理结婚。
再婚必须要离婚证吗
对于离婚再婚的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
离婚判决书。对于配偶死亡再婚的当事人,如果已经销户,可以和初婚一样去
办理结婚登记;如果配偶户口还没有注销的,那么你需要带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相关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然后才能和你现在的爱人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再婚登记材料:
对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