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
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2.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
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
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所以“承包合同生效后可以变更吗或者可以解除吗”这个问题按照法律角度来说,在合同生效后是不能更改或者解除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