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级工伤职员可以获得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可以获得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备注】: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伤残就业补助金需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
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获得。
2、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3、2013年上海职工平均工资为503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