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了解的北京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北京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止工作治疗
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受以下待遇:
rn1、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rn2、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以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用人单位指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个月。rn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rn法律依据rn《
工伤保险条例》rn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rn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rn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n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n《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rn京人社工发〔2011〕384号rn
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
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rn
五、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时,其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rn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上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