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诉讼、调解、仲裁。
专利合同纠纷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1、协商。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
解决合同纠纷。
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4、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所谓诉讼是法院根据
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
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
《专利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