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审理。
民事撤诉流程如下:
1、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2、法院对原告撤诉请求作出是否同意的裁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
诉讼代理人。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撤诉必须合法。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必须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必须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