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一年内
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工伤认定的科室领取填写);
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出院证、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