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船舶留置权和优先权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2.03.24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留置权先于船舶抵押权受偿。这是《海商法》的规定。《海商法》规定:第二十一条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二十二条下列各项海事情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以上是船舶优先权和留置权的相关规定
展开更多

针对船舶留置权和优先权的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船舶优先权和留置权的区别和联系: 1、担保的债权不同; 2、效力的产生不同; 3、权利实现...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3

优先股与债券的区别有三点,分别是: 1、两者的法律属性不同。这是优先股与债券的根本区别,优...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海商法》第二十五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前款所称...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海事海商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