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公租房租售并举政策是“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并举政策终于出台了。”昨日,在市住保处安置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新政,公共租赁住房首先要满足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承租需求。省辖市、县(市)政府可根据本地保障房数量,结合住房保障总需求,对政府拥有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探索实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
《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对象租住一定年限(一般为3年至5年)后,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选择申请购买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全部或部分产权,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予以腾退。用工集中企业、社会投资主体经批准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整体转让,但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性质和用途,不得分割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