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由以上的规定就可以知道,债权人不能就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那也就是法律不允许用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的婚前债务,除非这一债务时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比如婚前一方
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就可以用共同财产去偿还。不仅法律而已推论出这个结论,法理也能得知。婚前一方所负债务,在这个
债权债务关系当中,另一方并不是债务人,没有还款义务。而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拥有所有权。一方背着另一方单方处分共同财产,是侵犯了另
一方的财产所有权,应当承担赔偿或是补偿责任。所以是可以要到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