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
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
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
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
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
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