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方责任,车辆有交强险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
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根据《
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
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以上就是抵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