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从属于劳动合同,但是保密协议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
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